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多学科发展的教学型本科院校。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和确认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现有在校生本科生9300余人。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自考办学规模
学院顺应浙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置社会需求前景看好的专业。努力构建起“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学院设有金融与经贸分院、财税分院、工商管理分院、会计分院、信息分院、法政分院、人文与艺术分院、外国语分院等8个教学部门。现有财政学、税务、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金融学、保险、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统计、法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30个本科专业,涉及经、管、文、法、理、工六大学科门类。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自考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 583 人,教师 489 人,其中,专任教师 470 人。教授 63 人、副教授 193 人,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 54.4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400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 85.1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31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 27.87%。东方学院专职教师 207 人,占专任教师总数 44.04%,其中,教授、副教授 74 人,占专职教师总数 35.7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167 人,占专职教师总数 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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